茂名:2023年度“林长制+绿美”考核放榜,茂名被评为优秀
近日,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23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,茂名市凭借在生态建设方面的突出表现,获得优秀等级。彰显在绿色发展战略下,推深做实林长制、倾力打造绿美广东典范城市的显著成效。
近年来,茂名市积极响应广东省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的战略部署,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,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市发展大局的突出位置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理念。
茂名市深入贯彻林长制改革精神,构建了以市级林长为引领,县、镇、村三级林长为主体的完整林长体系。各级林长严格执行巡林制度,充分发挥“双总林长”高位推动作用,全年累计巡林超过规定标准,确保了森林资源的有效监管。同时,创新推行“林长+森林法官” “林长+检察长” “林长+警长”等协作机制,形成强大的生态保护合力,高效解决各类涉林问题,确保森林资源安全。目前,全市已设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11221名,护林员1939名,监管员3084名,实现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的精准落实到人。
茂名市积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,大力实施森林抚育、低效林改造、退化林修复等项目,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。2023年,全市完成林分优化提升9.01万亩、新造林抚育5.65万亩、森林抚育6.54万亩。此外,通过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,发展林下经济、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,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。
除此之外,茂名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,大力推进绿美乡村建设,将绿色生态元素融入乡村振兴战略。通过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,开展“四旁”植树、村道绿化、庭院绿化等活动,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提升了乡村生态景观品质。同时,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,通过生态补偿、林权流转、林业碳汇交易等方式,拓宽农民增收渠道,实现生态惠民、生态富民。
通过举办各类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、自然教育基地建设、林长制进校园进社区等举措,广泛开展生态知识教育,提升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。形成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的良好风尚,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凝聚了强大社会共识。